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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文件】关于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管理办法
作者:    审核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8

毕业设计的教学过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为确保毕业设计质量,支持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特制定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管理办法。

一、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基本条件:

1.学生须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与校外签署就业协议,但已经与校外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可在一个月内签署就业协议,且校外单位可出具临时就业意向证明的学生,也可申请办理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手续。)

2.用人单位必须指定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

3.必须要有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课题。毕业设计课题的选择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选择的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学生得到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审批手续:

1.学生按附件(《盐城工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要求办理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申请、审批的手续。

2.办理审批手续截止时间:办理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手续最迟必须在开学第四周周末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必须得到分管院长或院长的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管理、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1.支持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工作,但必须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

2.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对学生的日常管理。

3.校内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的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学生和用人单位须积极配合。

4.从毕业设计的选题、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毕业答辩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按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执行。

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常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至少二周一次电话,每月返校一次)、及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和材料,十四周末前返校销假,并递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全部材料,以便进行毕业答辩。

电气工程学院

2009年2月16日

请点击打开:申请表及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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