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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杨立远   审核人: 于建业   信息来源: 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24-04-07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评选表彰范围:我校在籍学生(含硕士生)。

评选表彰名额:本次评选推荐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36名,“优秀毕业生”12名,“先进班集体”11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对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标准认真遴选,候选人须经其所在班级提名,省级“先进班集体”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推荐。 各二级学院考察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上报候选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2.学校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先进班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并报校领导审核后确定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候选班集体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指标(附件1)上报材料,材料需按照附件2-8相应表格逐一填写相关内容,若每个推荐候选指标超过2个的需明确优先次序,相关材料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在4月16日下午4:00前报学生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纸质文本须加盖二级学院党委(总支)印章。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优化评选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推荐质量。充分利用这次评选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促进优良学风、班风和校风的形成。

附件:

1、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班集体与候选人名额分配

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2024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5、2024年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专家评审汇总表

6、2024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专家评审汇总表

7、202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专家评审汇总表

8、2024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基本情况汇总表

9、2024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专家评审汇总表

学生处

团委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初审:杨立远

复审:于晨颖

终审:于建业

一校:凌悦

二校:杨立远

三校:于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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