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本文中的学生,特指在读研究生及教学计划外(包括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创新项目、学科竞赛、教师科研项目等)需进入实验室的本科生。
为确保师生员工的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使实验室设备等设施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态,凡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指导老师均需与实验中心签定相关。
第一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指导老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火、水、电、气、药等安全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和科学道德教育;
第二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工作,必须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安排、指导和监督;对违纪学生,实验室有权按《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条 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公用设施和仪器设备,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使用后要登记,发现安全隐患或责任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
第四条 学生因不听从指挥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学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实验室提供科研平台硬件条件,所有实验耗材,从实验室领取的药品、低值易耗品等要如实登记,用完后要自觉归还;危险和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另作规定。
第六条 严禁学生将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私自带入/出本实验室,如确因科研等工作需要带入带出者,须将化学药品等危险品在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登记,备案,如违反规定,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如造成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对需要所用的物品,实验室室管理人员应对其性质、用途、危险程度、使用注意事项清楚告知学生,学生熟练掌握后方可使用,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要妥善保管,按规范使用,如因违反规定发生意外或事故,由学生负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实验室钥匙每学期初更换一次,钥匙由指导老师申请和保管,严禁将钥匙交予学生使用,不得私自配制钥匙,不得私自交(借)给他人使用,若已经造成他人私配钥匙的,还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若造成本室物品、试剂、仪器、设备等一切物品的丢失、消耗、损失、损坏等情况的,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实行指导老师轮值坐班制度,每学期初由指导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交予实验中心汇总后排出实验室值班表。指导老师坐班期间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指导学生、开关门窗等。严禁指导老师交予学生代为坐班和开关门窗,一经查出实验中心将收回实验室使用权。
附件1:电气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
附件2:电气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指导老师坐班表
电气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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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 电气工程学院 |
申请人(实验室人员安全、设备使用、环境卫生等责任人) | 指导教师签名: 学生签名: |
实验室地点及用途 | 地点: 用途: |
具体使用日期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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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意见 | 签字: 日期: |
部门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日期: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实验中心、指导老师、学院档案室各一份。
电气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
指导老师坐班表
电气学院**实验室开放指导老师坐班表 |
节 次 |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上午 | 第一大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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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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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第三大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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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大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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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第五大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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